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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:
1、文化成绩要求:
(1)考生必须具有语文、数学、外语、思想政治、历史、地理、物理、化学、生命科学和信息科技等十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,信息科技科目为合格,地理科目为合格或D及以上,其他科目必须为D及以上,有F者不能报考。
(2)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A、B、C、D,折成对应的分数:A=100;B=90;C=75;D=60。地理及信息科技科目不计入总分折算。
2、校考科目:《综合素质能力》笔试
《综合素质能力》笔试主要内容:文史地基本常识、基本科学素养、信息技术基本常识、逻辑思维能力、个人综合素质等。考试时间为60分钟,满分100分。
3、录取办法:
以8门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等第折算成分数的总和(不含地理和信息科技科目)+校考科目成绩+校内加分的合成分为依据,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。同分条件下,依次参考8门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等第折算成分数的总和、校考科目成绩、语数外科目等第折算总和成绩。二志愿及后续志愿按8门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等第折算成分数的总分录取。
(二)退役士兵单独命题,计划单列,录取和实施办法按照上海市教委规定执行。
退役士兵于现场确认当天凭本人身份证、民政局证明、退役证书、本市户籍证明、高中阶段毕业证书、入伍期间立功受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、1寸近照2张及报名考试费到闵行区江川路690号技术中心大楼115直接办理报考手续。
备注:校内加分政策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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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 |
加分项目 |
分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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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数学或外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为B以上(含B)加5分 |
5 |
说明:所有加分须经学校审核公示后,才能生效。 |